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关于做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(试行)》(建房[2009]61号)和《关于做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建办房函[2009]533号)的要求,我市开展了房屋登记官人员确认工作,现将各房地产登记机构及拟确认人员情况公示如下,公示期10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2009年12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向市国土房管局反映。如在上述期限内,无人提出异议,我局将予以确认。
特此公示
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
联系人:孙雅楠 通讯地址:和平区曲阜道84号1510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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